省属国有企业、各市州国资委: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的要求,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附:《关于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