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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地方国资委文件河南  文件来源:河南省国资委

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辖市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各省属企业:
  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举行。现就做好此次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辖市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和各省属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今年的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做好此次考试工作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有效形式,宣传普及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意义和有关规定。

  二、学习掌握好有关政策法规。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辖市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和各省属企业分管法规和企业法制工作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实施办法》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掌握政策,规范操作,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

  三、做好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工作。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辖市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应主动与当地人事部门联系,配合人事考试部门做好各项考务工作,本着方便考生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量为考生留出充足的报名时间。各地国资监管机构、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之间也要积极协商,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

  四、组织好考前培训工作。为方便广大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省国资委经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统一组织河南省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考前培训工作,时间初步定于9月份。培训工作坚持自愿原则,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培训事宜再行通知。

  请各省辖市国资监管机构、有关省辖市工业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局)和各省属企业的法制工作部门务必于6月2日之前将本地或本企业报名基本情况汇总后,报省国资委综合与政策法规处,以便集中组织好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

  有关考试报名事宜或考务工作请联系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处(联系电话:0371-66321991),也可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hnrsks.com查询。

  附件:《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2006]9号)。

  联 系 人:冯  琳
  联系电话:0371--65507026

200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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