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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工作的通知
所属分类:地方国资委文件黑龙江  文件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2008-07-18) 

各出资企业:

为稳步推进出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称新准则)工作开展,确保新准则顺利实施,全面把握准则体系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制定符合出资企业实际的执行新准则工作方案,经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在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中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模拟测试工作。本次测试以2007年的年报数据为基础,根据新准则要求进行。企业应成立模拟测试工作组,拟定测试方案。工作组应由企业负责人牵头、以财务人员为主,如有必要,可聘请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参加。工作组首先应全面掌握新准则和指南的内容,参考所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模拟测试程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企业新旧差异项目对照表,同时制定具体的测试方案,包括测试的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相关资料和数据的搜集、工作组人员分工等。新旧差异项目的确定可遵循重要性原则,但应尽可能准确,确保测试工作效果。测试工作中,具体工作应以企业财务人员为主,遇有难点问题可向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咨询,企业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协调。

二、提交测试报告。请各企业于9月30日前提交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包括:企业概况、模拟测试情况说明、按照所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模拟测试程序》要求编制的2007年模拟财务报表和新旧差异金额对照表,以及通过模拟测试工作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等。测试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和省国资委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

三、为保证模拟测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将聘请专家就测试及会计准则有关知识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联系人:夏春笛          联系电话:53658583-8401

省国资委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

联系人:丛英           联系电话:82877028

 

(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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