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国资委文件 > 黑龙江 >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及新所得税法培训班的通知

工具下载

服务过的企业

更多

联系我们

  • 电 话:+86-010-63000863
  •     +86-010-86301073
  • 传 真:+86-010-86301073
  • E-mail:zgqyjypx@sina.com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及新所得税法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及新所得税法培训班的通知
所属分类:地方国资委文件黑龙江  文件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2008-07-16) 
 

各出资企业:

为稳步推进出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工作,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决定于近期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工作。为保证模拟测试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决定举办企业会计准则及新所得税法培训班,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经省财政厅同意,此次培训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颁发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模拟测试工作组织及测试程序。

2、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及应用。

3、新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内容及应用。

二、时间地点

2008年7月21日至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省图书馆6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

三、培训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

四、参加人员

各出资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会计人员。

五、有关事宜及要求

1、各出资企业要重视本次培训工作,指定一名人员负责带队并管理所属人员。必须按培训人数要求(附后)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不得缺席或早退。

2、参加培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掌握相关知识,为下一步做好测试工作打好基础。培训后经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作为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3、培训班统一安排午餐(免费)。

4、外地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5、每人收取培训成本费450元。除培训班发放有关培训讲义及资料外,参加培训人员需自备《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出版)。

6、报名及报到:哈市人员于7月18日前,外地人员7月20日前到省企业联合会(民航路5号中汽宾馆4楼)报名、报到、交费并领取听课证。

联系人:郭睿智

联系电话:82306073转 203      手机:13804521124

联系人:尹巍

联系电话:82306073转 303      手机:13904639476

 

(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处供稿)

东方电气
中粮集团
中国中化集团
中铁工程
中国南方电网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中铁建设
中远集团
广东核电
神华集团
第一汽车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10 ceetc.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企业教育培训网·京ICP备100519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