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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培训注册的补充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培训注册的补充通知
所属分类:地方国资委文件黑龙江  文件来源:黑龙江省国资委

各市(地)国资监管机构、驻省中央企业、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培训、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7年7月13日—15日(7月13日下午到培训地点报到)。

    二、培训地点

    大庆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具体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王家围子(火车站乘5路公交车终点下车,到原大庆油田技术培训中心培训部报到)。

    三、有关事项

    已经在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备案过的人员,此次培训注册只须携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未备案或刚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要携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填写好的《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已经注册满的,须提前到发证机关(省人事厅)补办新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是指未考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参加此次培训。

    望有关单位、部门、企业接到此通知后,立即传达到每一名需要参加培训、注册人员,确保此次培训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大庆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联系人:刘明斌,联系电话:0459-5872980、5877516。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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